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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生委岂能如此生财

1999-07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在每个季度的最后几天,山东省苍山县大多数乡镇强令16岁以上的未婚女子缴纳5元或10元不等的“学习”费用。而所谓学习只是到计生委缴钱后,立即进入指定房间,由一穿白大褂的人令她们解开裤子,再摸摸肚子,没事的“学习”便结束了。

据尚岩镇计生委金主任说:为防止未婚同居和婚前怀孕,苍山县计生委和司法局向各乡镇下发文件,要求全县未婚女青年必须与计生部门签订《进站学习合同书》。该合同规定: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进站学习,不办理有关手续,将被罚款100-2000元,并对乙方实行强制进站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前逃避,视为计划外怀孕,以超生对待,甲方有权对责任人亲属处以1000-20000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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